河源市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

河源市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河源市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项目编号:GD25007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预算为:275.72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取1家中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提供河源市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的软硬件供货。
5.工期要求:硬件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货。软件部分接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互联网医院指定模块的建设工作。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供应商处理处罚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9.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中国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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