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省级核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9: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0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