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延伸段(港窑路-伍龙路段)道路工程(一标段)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港窑路-襄宜高速连接线,全长5.34km;主要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开工令为准 。
合同估算价:32000.00万元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8日23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EF%BC%89%E3%80%81%E6%B9%96%E5%8C%97%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hubei.gov.cn/%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9.%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strong%3E%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A%BA%EF%BC%9A%E5%AE%9C%E6%98%8C%E5%B8%82%E5%A4%B7%E9%99%B5%E5%8C%BA%E5%9F%8E%E5%BB%BA%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D%E5%8A%A1%E4%B8%AD%E5%BF%83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李海宁
电 话:0717-72073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锦湖路2号民生.梅香溪岸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13277230229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 话:0717-7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