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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及定淮门长江隧道照明用能设备更新项目YHSG1标段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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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辖区)南京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及定淮门长江隧道照明用能设备更新项目YHSG1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2600911-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及定淮门长江隧道照明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已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财政局以(项目审批文号:宁交道路[2026]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YHS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及定淮门长江隧道
2.2 招标范围:更换南京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基本照明灯具、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照明灯具;更换南京定淮门长江隧道以及南接线江东北路隧道加强照明灯具、基本照明灯具、电缆通道和逃生通道以及敞开段道路照明路灯灯具,并同步设置隧道照明控制无极调光系统。包括:设备采购以及供货、运输、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验收、移交、保修和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其中,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共计更换2312套40W、1388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定淮门隧道共计更换49套150W、216套130W、294套70W、280套40W、8052套30W、3033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江东北路隧道共计更换105套160W、31套150W、70套130W、16套80W、95套70W、68套50W、86套40W、742套30W、123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定淮门隧道新增5套LED无极调光控制系统,南接线江东北路隧道新增1套LED无极调光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0,3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共计更换2312套40W、1388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定淮门隧道共计更换49套150W、216套130W、294套70W、280套40W、8052套30W、3033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江东北路隧道共计更换105套160W、31套150W、70套130W、16套80W、95套70W、68套50W、86套40W、742套30W、123套15W(LED)灯具以及相关配件。定淮门隧道新增5套LED无极调光控制系统,南接线江东北路隧道新增1套LED无极调光控制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均可以兼得。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投标人企业业绩和其拟投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该项目业绩应当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9-16 17:00:00 至2026-09-23 23:5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链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09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履约信誉:1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0.00 分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注意: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2.2(1)施工组织设计35.00分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0~5.00)5.00分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施工工艺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排进行评审。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措施(0~7.00)7.00分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0~8.00)8.00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进行评审。
工期、质量保证措施(0~5.00)5.00分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5.00)5.00分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控制(0~5.00)5.00分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扬尘防治实施方案、预警响应预案等进行评审。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2.2(2)主要人员20.00分拟投入项目经理(0~10.00)10.00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拟投入项目经理每增加1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拟投入项目总工(0~10.00)10.00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总工满足资格要求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拟投入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2(3)履约信誉15.00分履约信誉(0~15.00)15.00分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进行评定。a.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15分。b.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c.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履约信誉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d.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0.15X*(Z-60)/15+0.45X,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注:①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A级(85分)计算)。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等级相同时以信用信息等级评价综合得分最低)的单位确定。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2(4)其他因素30.00分主要材料与设备(0~20.00)20.00分根据项目特点,对投标人填报的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与设备的品牌选用、技术指标、匹配性、运行稳定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业绩(0~10.00)10.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与资格条件业绩兼得),得基本分7分;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均可以兼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链接]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s://***: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链接]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链接]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链接]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3)资格审查资料及评标资料的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扫描件。②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且能够清晰完整地显示网址名称、查询网址与关键业务信息,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相关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③“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非第①款要求的《投标报表》。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信息暂未对外进行公示,若投标人只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按本条第②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5)招标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联系电话:025-83194554。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李若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若男025-8620978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5层
联系人:
陈骏
联系人:
李若男
电话:
025-89622912
电话:
025-8620978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831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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