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蠡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N-2026-41
项目名称:蠡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元/亩
采购需求:为蠡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提供服务,涉及北埝乡16个村集体,具体是:北埝头村、南埝头村、中埝头村、七器村、泊庄南村、泊庄北村、泊庄东村、扈家营村、李岗西村、李岗东村、李岗南村、屯里村、张七村、南贾庄村、褚岗村和花园头村。确权户数约6000户、确权土地面积约46000亩(最终以实际确权户数、面积为准)。配合县、乡、村完成宣传培训、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信息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网签、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与延包试点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1.宣传培训:(1)指导村/组依法召开集体经济组成员大会/代表大会、依法执行民主公开程序。(2)开展延包政策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3)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2.摸底核实:充分运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指导乡村(组)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以下信息:家庭承包耕地、机动地、新增耕地等面积及其利用、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公职人员、全家进城落户、出嫁女、整户消亡、整户无地、分户合户等情况,当前集体人均、户内人均承包地面积情况,存在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农户参与延包意愿等情况。3.制定方案:(1)指导村/组依照法律法规拟定延包方案,明确各类问题处置意见及村(组)具体情况;(2)协助完成民主协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程序;(3)指导方案公示(不少于15日)、报批与备案等全流程工作。4.开展调查: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等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承包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承包地块示意图、延包数据库、地籍调查表等调查成果。5.审核公示:调查成果经审核无误后,在本村内进行,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不少于15日,直至无异议。6.合同网签: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等生成电子承包合同文本,组织承包合同网签。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网签的,可导出电子合同并打印成纸质合同进行线下签订,并扫描上传至网签系统。7.完善证书:采用在线传输等方式及时将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共享给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上作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发包方名称发生变化的,在不动产登记簿作相应变更后,可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备注栏、附记栏中注记,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个别调地的,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及时登记信息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规范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8.资料归档:依据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将试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依法依规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真实有效,完整安全。基本原则: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坚持延包原则,不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整土地的村组,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重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广大农民智慧和力量,破解延包工作中的难题。加强示范引导,坚持民主公开程序,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3.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法律政策有关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对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审慎决策,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积极探索有效解决路径。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安定为前提,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所有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链接]),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 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按规定完成注册核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河北 CA 技术服务电话:4007073355)。供应商须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未能及时获取的,后果自行负责。2、本项目监督部门:蠡县财政局;电话:0312-6220600;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采购人:蠡县农业农村局,0312-6211348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维明东路192号,代理公司: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静,电话:0311-68005199,邮箱:hbsnzbdlyxgs@[链接]。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蠡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维明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312-6211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乐橙商务A座909
联系方式:0311-68005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0311-68005199
九、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