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松山新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背景及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关于“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的总体部署,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开展锦州市松山新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的编制。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松山新区范围内乡镇及村庄。
三、规划内容
(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包括松山新区范围内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1、目标定位与指标管控
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各类型乡镇可根据自身特色,补充地方特色管控指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3、资源保护与利用
对耕地资源、水资源、湿地资源、林草资源、矿产资源、海域海岛与海岸线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指引。
4、镇村统筹发展:
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分类分型、“通则式”村庄管控、产业空间与风貌引导。
5、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公用配套设施、防灾减灾设施规划编制进行指引。
6、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提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编制内容。
7、乡镇中心区规划
对用地结构和布局、绿地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塑造、住房保障、城镇更新、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设施、开发强度与“四线”管控进行指引。
8、规划实施保障
包括对详细规划的传导、近期行动计划。
(二)村庄规划
包括松山新区范围内8个村庄规划的编制。
1.村庄现状分析
综合分析村庄的地理位置、区域资源分布,研究村庄规划区范围人口与社会经济情况、用地布局特点、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等现状概况及发展潜力。
2.村庄发展目标与规模
依据上层次规划,结合村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人口规模,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定位,目标和约束性、预期性指标,提出发展空间策略。
3.用地布局规划
明确全域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细化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的弹性和兼容性管理,合理确定用途分类的深度。
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
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按照“农业空间规模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空间宜居适度”的总体原则,以用地布局规划内容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确定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相应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引导各类土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1)生态空间管控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功能区的管制规则。
(2)农业空间管控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耕地保有量任务,明确农业用地规模和布局,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业空间的管制规则。
(3)建设空间管控规划:落实上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农业空间保护要求,衔接并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初划成果,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提出刚弹结合的管控措施。
5.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
(1)生态保护修复: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目标和项目安排,针对矿山、森林、河湖湿地等各项生态要素现状存在的生态问题,明确各类生态修复的类型、空间范围、修复方式及修复标准。
(2)农用地整治: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目标和项目安排,明确各类农用地整治的类型、范围、面积;制定耕地质量提升、布局优化、集中连片等具体措施;结合农业生产布局情况,统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3)建设用地整治: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目标和项目安排,整理清退违法违章建筑、低效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零散用地,提出规划期保留或拆除等处置方式,明确各类建设用地整治类型、范围、面积。
6.产业空间规划
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上位规划中对村庄的发展定位,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加强产业发展策划研究,明确主导产业及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统筹安排一二三产业发展空间。
7.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合理布局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文物古迹、农业生产服务等设施,以及运动、休闲、社交活动等公共场所,并明确建设要求。
8.道路交通规划
优化道路系统,明确村庄道路等级、道路红线宽度。有实际需求的村庄,应增加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的布局规划。
9. 公用设施规划
明确给水、污水、环境卫生、综合防灾、村级殡葬设施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10.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
11.居民点规划
对近期有建设需求的居民点,编制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方案,对农村居民点布局、村民住房、风貌引导、景观设计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表达形式。
12.近期建设规划
研究提出近期实施的生态修复整治、土地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建设主体和方式、建设规模、资金预算及筹措方式等。
三、成果内容
(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成果包括报批文件和技术文件。报批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件及数据库,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衔接一致。
(二)村庄规划
规划设计成果应分为管理版与村民版。
1.管理版
管理版内容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以及相关附件,内容深度满足《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要求。设计图集和文本文件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2.村民版
村民版内容包括规划读本、村规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