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522269060010000030
二、项目名称:画溪法庭西侧道路及景观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844444(元) | 浙江浩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长兴 | 9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画溪法庭西侧道路及景观工程 | 画溪法庭西侧道路及景观工程 | 画溪法庭西侧道路及景观工程,本工程主要为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路灯、交通、景观、绿化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数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所附工程量清单。 | 60日历天 | 余俊杰 | 浙 2332026202612132_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俊,章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云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长和路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231944
质疑联系人:韩健
质疑联系方式:18067823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新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陈塘路58号2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258144
质疑联系人:施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972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704.1K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