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233-04-01-43943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县城东部东环路侧。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对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进行工程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基坑、高支模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6)本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检测、消防材料检测、材料燃烧性能、地基基础、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节能与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声学、主体沉降等检测内容。所有检测内容需要满足及达到行业住管部门检测内容要求及竣工验收标准。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招标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8125.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8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1.47万元,预备费用564.8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0648.30m',建筑面积约15179.30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三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含报告厅),一栋体艺楼(含食堂),建筑之间通过风雨连廊连接,并建设门卫房、垃圾站、设备用房、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等。 | |||||||||||||||||||||
工期 (服务期限) | 施工工期:480个日历天(服务期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2.3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桩基完整性、桩基承载力、地基承载力、边坡防护锚杆(抗拔承载力)、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回弹法,混凝土钻芯法),钢筋保护层厚度,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简易土工试验,空气污染物检测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2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往本项目检测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新丰县教育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 ||||||||||||||||||||
2 |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3 | 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4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
5 | 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
6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
7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
8 | 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 ||||||||||||||||||||
9 | 合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评估单位 | ||||||||||||||||||||
10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 ||||||||||||||||||||
11 |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无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751-22611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毛工 | 联系电话 | 18927850072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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