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邵阳市新宁县国土公告〔2026〕001号 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6-01# 交易编号: 邵阳市新宁县国土〔2026〕001号 宗地总面积: 2323.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宁县高桥镇烟村村六组 主要用途年限: 40年 容积率: 容积率≤0.26(按执法查处现状)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22.5(按执法查处现状)% 绿地率(%): 绿地率≤14.0(按执法查处现状)%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在13.0米以内,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以内。米 主要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323.69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6.8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315326BA0007 起始价: 246.8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竞买的,需主动申报,取得财政等部门及政府同意,非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应出具企业性质自查承诺,并将相关附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附件列表中。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8888/portal/index%EF%BC%89%E6%8F%90%E4%BA%A4%E7%94%B3%E8%AF%B7%E3%80%82%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02%E6%9C%8825%E6%97%A517%E6%97%B600%E5%88%86%E3%80%82%E7%94%B3%E8%AF%B7%E4%BA%BA%E6%8C%89%E8%A7%84%E5%AE%9A%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F%BC%8C%E5%85%B7%E5%A4%87%E7%94%B3%E8%AF%B7%E6%9D%A1%E4%BB%B6%E7%9A%84%EF%BC%8C%E7%B3%BB%E7%BB%9F%E5%B0%86%E5%9C%A82026%E5%B9%B402%E6%9C%8825%E6%97%A517%E6%97%B600%E5%88%86%E5%89%8D%E7%A1%AE%E8%AE%A4%E5%85%B6%E5%8F%82%E4%B8%8E%E7%AB%9E%E4%B9%B0%E3%80%82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8888/portal/index%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5%90%84%E5%9C%B0%E5%9D%97%E6%8B%8D%E5%8D%96%E5%BC%80%E5%A7%8B%E6%97%B6%E9%97%B4%E4%B8%BA%EF%BC%9A 2026-01#: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七、 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该宗地拍卖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起始价为196.09万元,土地竟得人必须连同购买本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部分财产作价出让价格为50.73万元,本次拍卖最终起始价246.82万元(土地196.09万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50.73万元)。宗地出让土地面积2323.69㎡(折3.48亩),地上建筑物共计674.59㎡,其中(站房)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 213.01 ㎡,(加油棚)钢结构面积414.96 ㎡、(杂房)钢筋混凝土面积46.62㎡。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全额缴纳,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00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以上地块由新宁县土地储备中心交付给竞得人,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 3、以上地块成交后,由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宗地资料移交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由竞得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土地利用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5、受让人应当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人行道、下水道管网、人行道道板砖等)除已修建的外其余未修建的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住建局负责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7、竞得人自行向商务部门办理好《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动工建设。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我局将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8、交易服务费收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交纳。 九、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宁县大兴路141号; 联 系 人:肖峰 联系电话:137628730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