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6J6-FG1821]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湖北宜昌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1月5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排水花管 | φ160,环向打孔、孔径10mm,间距10cm,呈梅花布孔,含直接。 | 米 | 15000 | ||||
合计 | 15000 | |||||||
注:以上清单数量为工程暂估量,仅作为竞价采购文件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竞价文件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分批供货。采购范围为货物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成本、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期:暂定2026年11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水电四局项目指定施工区域,排水花管到场需随车附带:①产品合格证;②出厂自检报告;③第三方检验报告;④供货清单;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材料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后附《附件:技术规范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材料须全部退场处理,供应商应赔偿采购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工程滞后、停工等情形的,供应商除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标的物装车、运输全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环保规定的防护措施;因未遵守环保要求产生的一切罚款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①报价表;②供应商、制造商营业执照;③排水花管生产相关资质证书;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⑥排水花管自检及第三方检验报告;⑦供应同规格排水花管业绩(至少2份,金额30万元及以上)。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整理上传,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6、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新的报价需比当前最低有效报价至少降低2000元。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2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7、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6年11月5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公告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8、付款方式:
8.1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8.2采购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应商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15日由供应商提供上月11号到当月10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要求于20日之前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结算挂账,采购方于40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80%,每期扣除3%的质保金,其余17%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在采购方支付每批次货款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金额为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8.3预留每期结算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全部供货完毕后6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采购方在4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供应商责任。
8.4供应商未能向采购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采购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采购方付款的,自采购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采购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9、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向采购方缴纳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可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5日向采购方缴纳/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最后一期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函有效期根据交货期开具,如在履约期内履约保函到期需重新办理延期,如不延期可在最近一期结算中扣除结算款的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复价 | 备注 |
1 | 排水花管 | φ160,环向打孔、孔径10mm,间距10cm,呈梅花布孔,含直接。 | 米 | 15000 | |||
税率 | 13% | ||||||
注:1、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成本、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通知单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3、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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