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交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泉州丰2023-8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内容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TC25070JT
2、招标内容一览表: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泉州丰2023-8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880000 | 8800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招标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从省住建厅网站:zjt.fujian.gov.cn 的网上办事-企业管理服务平台页面)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6本项目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具有1项土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金额不少于1.9亿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双方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
3.6.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1项土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金额不少于1.9亿元),同时具备土建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合同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说明: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自行登录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www.qzgzcg.cn/)获取本项目的投标码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者需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
4.3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5.3签到、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 ”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澄清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9.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1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平台交易服务费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于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00);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电子保函:凡使用电子保函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需按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28680032)。
(2)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编号),汇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中,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下列对应的账号,若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
(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
10.4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11、信息发布媒体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www.qzgzcg.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监督单位及部门: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杏园路69号
联系电话:0595-22182715
13、招标单位:泉州市交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杏园路69号(闽路大厦)2#7楼
电话:0595-87555531、15959970617
联系人:蔡工
14、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林辉清
联系电话:0595-22908828、134598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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