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GDZZ2026-004)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549.60万元,招标人为滦平县中创财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00MW,拟安装12台EN-220/6.25机型和5台EN-220/5.0机型,同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储能规模20%(2小时时长),储能总规模20MW/40MWh,新建1座220kV外送线路至系统内变电站。场内规划道路总长约23.59km,其中新建道路16.58km,扩建道路7.01km,集电线路路径总长47.9km,其中架空线路约35.5km,电缆线路约12.4km;新建220kV外送线路全长约1.9km(架空段1.5km+电缆段0.4km)。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xxx公司”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审核通过并完成付款后,代理公司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承数政核字〔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中创财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中创财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1.2招标编号:GDZZ2026-0042.1.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红旗镇、小营镇2.1.4投资金额:70549.60万元2.1.5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规模100MW,拟安装12台EN-220/6.25机型和5台EN-220/5.0机型,同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储能规模20%(2小时时长),储能总规模20MW/40MWh,新建1座220kV外送线路至系统内变电站。场内规划道路总长约23.59km,其中新建道路16.58km,扩建道路7.01km,集电线路路径总长47.9km,其中架空线路约35.5km,电缆线路约12.4km;新建220kV外送线路全长约1.9km(架空段1.5km+电缆段0.4km)。2.1.6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周期)。具体进场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2.1.7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1.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2.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由项目开工及建设所需手续办理、工程勘察设计、风电场工程、20MW/40MWh储能站、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地方关系协调及费用支付、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试运行、接入并网、并网发电验收及竣工验收、验收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组成,直至项目竣工投产并符合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手续及证照办理本项目投建运营所必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国土、规划、施工许可、环保、水保、消防、质量监督、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等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手续办理节点满足中创财兴滦平县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开工及并网、验收、移交要求。(2)征租地、拆迁及地方关系协调本项目红线内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征地、租地、地方关系协调、各项专题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用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拉线、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权属主体出具界限图等工作;负责项目所有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负责项目所有用地所有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弃土场、临时道路、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协议签订、手续办理、复原、复耕、复绿、验收、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3)勘察设计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包括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微观选址、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购买用于设计所需的水文资料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等,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和服务。(4)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催交、运输、结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移交,并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及所有产生的费用。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5kV送出线路、监控中心(35kV开关站)、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所有设备及材料、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锚栓、主变、箱变、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SVG、综合自动化系统、集控子站、储能系统设备、电缆、光缆、塔材、金具、导线、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接地材料、塔材、进线间隔、通信、标识标牌、备用电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和技术参数须经招标人审定确认。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按照技术标准和专项约定配备。(5)施工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场内外道路改扩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等)、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20MW/40MWh储能站、行政管理中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建设(筑)及安装调试、项目整体竣工生产前必要工作。(6)建设期工程保险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风电场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设计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7)配建储能完成本项目配建的20MW/40MWh(20%、2h)的储能电站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并承担全部费用。(8)并网服务办理并网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等组织的各类验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通信通道开通调试、通信通道技术服务、通信设备运维服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校核、仪表校验、等保测评及备案、稳控装置等相关涉网设备采购、安装等)及验收手续。上述手续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包干不调整(直至项目全容量整体移交)。(8)验收及服务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验收(含安全、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和劳动安全、档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本项目移交运行:投标人负责施工、调试及试验完工后的移交手续办理,并承担期间的相关运维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10)本项目所有线路正常投运的全部工作及费用。(11)其他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作为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1)/(2)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证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以上(1)/(2)两类人员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提供人员相关证书、2025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3.1.3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上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上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注:类似业绩是指风电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执行信息公开网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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