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011号
经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状况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密度%(JM) | 建筑系数%(JX) | 绿地率%(L) | |||||||||||
| 吴地(G)[2026]-01号 | 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同利 330kV变电站西侧 | 22394平方米(合33.59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1.0 | JX≥30 | 净地 | 20年 | 293.37 | 293.37 | 2026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3月03日16时30分 | 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 | |||
| 吴地(G)[2026]-02号 | 利通区扁担沟镇金谷禾川农牧有限公司东侧、学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西侧、农村道路南侧 | 27207平方米(合40.81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1 | JX≥30 | L≤15 | 净地 | 25年 | 187.73 | 187.73 | 2026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3月03日16时30分 | 2026年03月05日09时10分 | ||
| 吴地(G)[2026]-03号 | 金积工业园区长河路南侧、伊利路北侧、璟赫包装公司东侧 | 99424平方米(合149.14亩) | 工业用地-塑料制品业 | R≥1.1 | T≥3750 | JX≥40 | L≤15 | 净地 | 50年 | 1,908.95 | 1,908.95 | 2026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3月03日16时30分 | 2026年03月05日09时20分 | |
| 吴地(G)[2026]-08号 | 利通区绿地园小区西侧、供电家属院东侧、左营小区南侧、华港佳苑小区北侧 | 6330.3平方米(合9.50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不高于3%。 | 1.0< R ≤1.4 | JM≤30 | L≥2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1,764.3 | 360 | 2026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3月03日16时30分 | 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 | ||
| 吴地(G)[2026]-09号 | 利通区朝阳西路南侧、城市印象小区东北侧 | 8584.7平方米(合12.88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不高于 3%。 | 1.0< R ≤1.3 | JM≤25 | L≥2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 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 40 年 | 2,253.93 | 460 | 2026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2026年03月03日16时30分 | 2026年03月05日09时40分 |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吴地(G)[2026]-08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吴地(G)[2026]-09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吴地(G)[2026]-01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地(G)[2026]-02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吴地(G)[2026]-03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亩均税收≥1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50万元/亩,亩均工业产出值≥200万元/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20000吨标准煤。该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与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吴地(G)[2026]-08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忠市区城镇危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吴政办规发〔2025〕1 号)和利通区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1+4”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综〔2025〕33 号)文件要求,配套 100 套 7834.78 平方米住宅,由利通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建设成本价与竞得人进行结算支付,用于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改造项目住户回迁安置。
吴地(G)[2026]-09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忠市区城镇危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吴政办规发〔2025〕1 号)和利通区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1+4”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综〔2025〕33 号)文件要求,配套 149 套 11061.59 平方米住宅,由利通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建设成本价与竞得人进行结算支付,用于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改造项目住户回迁安置。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
联系人: 牛先生;
联系电话:0953-202001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2026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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