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留坝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标段(二次) | |||||
项目编号 | E6107003541udsl7k | |||||
标段名称 | 留坝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标段(二次)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udsl7kgh4001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毛鑫、毛美莹 | 联系电话 | 029-8885605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9:30时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定标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10:0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
陕西青宁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良良陕261161793693 | 713678.67 | 120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联系人:毛鑫、毛美莹,电话:029-88856058。 | ||||||
以上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2.监督单位:汉中市留坝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3.联系方式:招标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县城司法路006号
联系人:付坤
电话:0916-392862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
联系人:毛鑫、毛美莹
电话:029-8885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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