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高新区星宸置业鄞州区GX05-01-17(高新区)地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511-330254-04-01-968811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星宸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574-83884679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范少亮(项目负责人)、王佳、朱雪洋、范琦 电话:0574-89086898 |
项目概况: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16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35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41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83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78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高新区GX05地段,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枫香路,西至新梅路,北至甬江大道。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建筑概念方案除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勘察工作周期为45日历天,需提交符合要求的详勘成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可根据需求对各阶段勘察工作周期进行调整。(2)设计周期:主要设计周期为100日历天(不含各类报审、报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主要施工图设计周期(建筑、结构、水、电、暖专业含施工图设计审查)为45日历天,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工周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进度需满足业主及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施工配合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备结束,各设计阶段中间成果应按业主、各相关审批单位的需要提供。发包人可根据需求对各阶段设计周期进行调整。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发包人要求》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2.5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50551万元。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
招标条件: | 宁波高新区星宸置业鄞州区GX05-01-17(高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项目代码:2511-330254-04-01-9688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星宸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星宸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16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35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41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83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78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高新区GX05地段,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枫香路,西至新梅路,北至甬江大道。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建筑概念方案除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勘察工作周期为45日历天,需提交符合要求的详勘成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可根据需求对各阶段勘察工作周期进行调整。(2)设计周期:主要设计周期为100日历天(不含各类报审、报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主要施工图设计周期(建筑、结构、水、电、暖专业含施工图设计审查)为45日历天,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工周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进度需满足业主及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施工配合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备结束,各设计阶段中间成果应按业主、各相关审批单位的需要提供。发包人可根据需求对各阶段设计周期进行调整。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发包人要求》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2.5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50551万元。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
招标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为35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98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73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526平方米,建成后用于住宅小区。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高新区星宸置业鄞州区GX05-01-17(高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310370026218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9,63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若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需具备至少上述①②两项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1-13至2026-02-03,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2-03,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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