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2025年采购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X2025-ZGFW090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项目概况
2025年采购职工体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X2025-ZGFW0907
项目名称:2025年采购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4.6万元
最高限价:124.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7%9A%84%E4%BF%A1%E6%81%AF%EF%BC%8C%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5%8F%8A%E5%85%B6%E4%BB%96%E4%B8%8D%E7%AC%A6%E5%90%88%E3%80%8A%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3%95%E3%80%8B%E7%AC%AC%E4%BA%8C%E5%8D%81%E4%BA%8C%E6%9D%A1%E8%A7%84%E5%AE%9A%E6%9D%A1%E4%BB%B6%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6%8B%92%E7%BB%9D%E5%8F%82%E4%B8%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F%BC%8C%E5%90%8C%E6%97%B6%E5%AF%B9%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5%92%8C%E8%AF%81%E6%8D%AE%E8%BF%9B%E8%A1%8C%E6%89%93%E5%8D%B0%E5%AD%98%E6%A1%A3%E3%80%82%3Cp%3E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3C/%E5%BF%AB%E9%80%92%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E5%95%86%E5%93%81%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div%3E%3Cp%3E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及2025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到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方式: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2-6529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725号东门三楼
联系方式:022-2522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翠
电 话:022-25229698
天津中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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