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 印刷品采购(二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人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印刷品采购(二次)
3、招标编号:XCYJ2025-019
4、招标内容:
4.1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技术资料、图纸塑料包装袋、标书、合格证、印刷、排版等。采购数量:80种。招标项目价格有效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4.2项目类别:货物。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4是否采用电子方式招标:否。
4.5交货期:按招标人采购订单要求的日期内交货。
4.6项目实施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富思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市永昌路6号)
5、投标人资格条件:
基本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未被列入招标人及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禁止期限内);
5.7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的;
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项目专项资格要求:
5.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6.1获取时间:2025年 9 月 3 日至2025年 9 月 10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601室,或采取电子方式获取;
6.3获取要求:获取人(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或采取电子方式获取的投标人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zkhszbdl@163.com ,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6.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及开标信息: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605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以投标文件到达签收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
9、其他应说明事项:
9.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方可获取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样式(投标人须满足保密承诺书中的内容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9.2其他事项: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书面提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接受联合投标。
10、联系事项:
10.1招标人:
(1)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周先生
(4)电话:0374-3266709
(5)电子邮箱:zwp0394@xcyj.com
(6)邮编:461000
10.2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话:0374-2665899;
(5)电子邮箱:zkhszbdl@163.com;
(6)邮编:461000。
10.3监督部门: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4-3266017。
2025年9月3日
附件:
保密承诺书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印刷品采购(二次)(招标编号:XCYJ2025-019)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烟草行业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招标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及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标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仅作本次投标使用,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我方内部的各分公司)提供,不以任何方式对已获取的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进行违规使用,不违规记录或存储等一切方式进行留存或转发,保证在招标项目结束后将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样式及时销毁。
四、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本次招标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及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样品的印刷资料电子版脚本泄露产生纠纷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后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招标人按国家和烟草行业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