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第五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
1.招标条件
迁安市第五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5〕184号(项目代码:2508-130283-89-05-3057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迁安市民政局第五福利院 ,招标人为 迁安市民政局第五福利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唐山首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迁安市第五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50.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84.71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综合楼局部结构抗震加固;综合楼及食堂外墙面、吊顶、局部内墙面及地面装修改造,水电、暖通、给排水及电气系统改造;新建消防水池,更新喷淋及消防设施,安装外网管道等,建设地点:迁安市建昌营镇第五福利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迁安市第五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20.248064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项目编号:G1302832500852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投标人无须单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只需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承诺书”中按照给定内容作出承诺即可。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 月 7 日 17 时 3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3%80%82%3C/p%3E%3Cp%3E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其他:开标地点: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二楼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可办理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6友情提示:为响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迁安市财政部门制定了《迁安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确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电话咨询:0315-7605806。
9.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
9.8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9.9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迁安市民政局第五福利院,通讯地址:迁安市建昌营镇福田路北侧;联系人:李旺通,联系电话:0315-6292710,电子邮箱:59078160@qq.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唐山首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迁安市兴安街道丽都景苑13-1516号;项目负责人:王瑾,联系电话:0315-7995737;联系人:魏玉凤,联系电话:0315-7995737,电子邮箱:715109898@qq.com。
2025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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