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对定标程序进行如下说明:
1.定标时间:在中标备选人公示阶段另行通知。
2.定标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滩城投大厦七楼阳光开、评标室。
3.定标要求:
(1)定标及答辩人需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在定标阶段得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定标现场,由定标及答辩人手持递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与定标。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将否决其定标投标文件。
(2)中标备选人未在定标时间截止前签到及递交《定标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备选人资格。
(3)定标投标文件要求
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将否决其定标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统一用A4纸幅装订成册。定标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密封和标识:中标备选人将定标投标文件进行密封,装在密封袋内,密封袋密封口由中标备选人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中标备选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其定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中标备选人。
定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定标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格式自拟)。
4.述标及答辩流程:
①述标及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标及答辩顺序以递交定标投标文件签到顺序为准。
②定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备选人递交的纸质《定标投标文件》、述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定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分,定标得分取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③中标备选人定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④若前三名定标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5.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