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县财政局安阳县(示范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链接]),在【交易主体登录】入口完成注册,凭数字证书下载《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6-23 |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财政局安阳县(示范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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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安阳县(示范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包括具备会议室等设施的宾馆饭店和专业会议场所 | |||||||||||
| 6、合同履行期限:2年(详见征集文件)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链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证书(供应商只提供专业会议场所的除外);具有位于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提供证明材料。(2)应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链接]),在【交易主体登录】入口完成注册,凭数字证书下载《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于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一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支持本国产品政策等。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7.3 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7.3.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链接])《征集文件》简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3.2 《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征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7.4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安阳县(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7.5 基于现行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固有属性、不易更改性,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故本项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在系统及公告上显示为“公开招标”,“最高限制单价”显示为“预算金额”,“框架协议期限”显示为“合同履行期限”。7.6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期满前愿意接受征集公告要求及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申请加入的框架协议采购。7.7开放式框架协议需体现的其他要求见征集文件。7.8 因本项目的费用支付主体为安阳县(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上述“1.4预算金额”仅为项目申报所用,本项目不对价格进行评审。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安阳县财政局 | |||||||||||
|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 |||||||||||
| 联系人:任海亮 | |||||||||||
| 联系方式:1383723565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 |||||||||||
| 联系人:白杨 | |||||||||||
| 联系方式:1350372902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白杨 | |||||||||||
|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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