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城北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czqjgc2026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质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37: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且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或 1.4 万吨/ 天)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满分 2.5 分。 请问:我单位业绩为污水处理系统,属于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符合本次招标条件,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上述描述无法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注: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污水处理厂的监理业绩,建设内容需包含土建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问题二:我司参与贵方组织的全椒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城北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招标编号:czqjgc202601-001),现对资信标评审中业绩公示渠道要求提出澄清请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省市级平台)的查询截图及链接。我司某地中标项目已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但未在上述全国或省级平台公示,请贵方明确此类业绩是否符合评标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1、全椒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城北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施工合同额不低于 1 亿元且处理规模不低于 1.4 万立方米/天(或 1.4 万吨/ 天)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满分 2.5 分。 备注:业绩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问:根据当前相关政策,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发包,无需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提交有建设单位印章的中标通知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全椒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5层
联系人:郭成
联系方式:0550-23029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皖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襄河镇襟襄南路610号画荷苑小区1幢201商铺
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0550-2302981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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