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李渡镇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进贤县李渡镇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进贤县李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及预算内资金),本项目已由进发改行复字(2025)218号、进发改行复字(2024)3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址:进贤县李渡镇柴埠村、南溪村;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69867.63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标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表二),中标后由业主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
(8)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 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其放弃投标。 7.1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 、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 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参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执行。 7.7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9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7.10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投标方应留有有效的联系电话,在评标过程中,如有评标事项无法联系投标方,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7.11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2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进贤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地 址:进贤县李渡镇国光大道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870021092 招标代理:江西鑫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进贤县泓洲物流港2期6栋201室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70067009 监督部门:进贤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5622268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进贤县李渡镇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56986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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