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SC1000206 |
|---|---|
| 项目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一种用于轮盘窄槽拉削硬质合金刀片和一种内冷硬质合金刀片式拉刀单节及成套拉刀专利许可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69,8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有一种用于轮盘窄槽拉削硬质合金刀片和一种内冷硬质合金刀片式拉刀单节及成套拉刀2项发明专利许可转让。该专利的转让方式为一次性许可使用费+销售额提成;发明专利采用排他许可使用权的方式进行转化,许可使用期限5年,转让方保留专利所有权。二、专利的基本情况:专利一:1.专利号:ZL202110259278.0;2.专利名称:一种用于轮盘窄槽拉削硬质合金刀片;3.专利内容:适合高温合金拉削的刀片结构、刃口钝化半径、切削角度创新设计;4.专利申请时间:2021年 ,授权时间:2022年,权利截止期:2041年;5.权利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专利二:1.专利号:ZL202110258842.7;2.专利名称:一种内冷硬质合金刀片式拉刀单节及成套拉刀;3.专利内容:适合高温合金拉削的内冷通道创新设计,实现精准冷却与切屑成形。4.专利申请时间:2021年 ,授权时间:2022年,权利截止期:2041年。5.权利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三、专利可应用行业:重型燃机、航空发动机、重型齿轮等制造厂。四、本次处置专利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影响交易的其他项权利。五、本次处置专利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六、本次处置专利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交接的依据。七、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八、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于交易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按约定足额支付完成交易价款次日起30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全部技术资料交接。九、技术服务与培训 转让方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负责向受让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受让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协助受让方在生产过程中实施使用该专利。同时,转让方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受让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受让方的工作人员。 十、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十一、转受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十二、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十三、特别提示:本次资产处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关票据。十四、本次标的转让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47090754。十五、其他详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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