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
(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移动式泵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
(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移动式泵车采购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淀蓄滞洪区是海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之一,位于大清河水系下游,
地处河北省霸州市、文安县和天津市静海区、西青区,淀区总面积379km2,
其中河北省面积280km2。该淀为大清河系南北支洪水和清南、清北沥 水的总归宿,承担着行洪、缓洪、排沥的多重任务,对疏解雄安新区防
洪压力,保卫天津市防洪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洪沥水滞蓄后由独 流减河和海河干流入海。
考虑到东淀蓄滞洪区启用后,为解决面积较小的安全区排水需求, 配备若干移动式泵车进行排水。标段划分:1个标段。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供货、验收。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最高投标限价:5350000元。
2.2招标范围:移动式泵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10-29 09:00至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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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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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窦庆哲
, 联系电话:0316-220679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
0316-
2380937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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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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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
30
1
室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王一淼
联系人:
窦庆哲
电话:
0316-2018639
电话:
0316-22067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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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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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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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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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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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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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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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
0316-29206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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