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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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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5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4887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7000
最高限价(元):657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

沈阳校区面积:82646㎡,本溪校区面积:447022.46㎡,两校区总计面积:529668.46m2。

★二、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2、室内外消防水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系统、消防泵房系统

4、防排烟控制系统

5、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6、防火分隔系统

7、声光报警系统

8、烟感系统

9、灭火器

10、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11、气体灭火系统

★ 三、维保标准及要求

1、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单位应对我校消防设施遗留故障进行排查,并出具故障隐患排查报告,成交单位应将排查费用综合考虑在本次响应报价之中。

2、保证沈阳校区每天1名维保服务人员工作,工作时间为8:00-17:00;本溪校区每天至少2名维保服务人员工作,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轮流工作制。维保服务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审合格,无犯罪记录。须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新国标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并具备现场维护及处理突发事件技能的履约服务人员执行驻场工作。维保公司应自行负责驻场维保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驻场维保人员在驻场场所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休息、往返途中)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论其原因如何,均由维保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消防设施单件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采购及更换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上述单件价值500元以内的消防设施包括易损耗品);消防设施单件费用在 500元及以上的由维保单位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检测记录表》及预算估价,由学校审核确认后另行安排采购、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学校全额承担。服务期间维保单位免费更换校方所采购配件。

★四、维保需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每月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每月检测消防控制室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或区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月检测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

4、每月检测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

5、每月检测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域值、通讯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

6、每月检测模块通讯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

7、每月检测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8、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工作记录,同保卫部门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9、每月检测声光报警器(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

10、每年检测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状态,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检测自动、手动或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4)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地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测。

(5)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进行通话试验。

(6)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空调、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二)自动喷淋灭火、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系统、消防泵房系统

1、每月检测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储水、消防水炮及控制器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每季度检查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测试管网阀门的密闭性能,对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动泵功能,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2)试验远距离启动泵按钮启动消防泵。

(3)末端试水、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三)通风、排烟系统

1、每月检测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状态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年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2)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3)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四)防火分隔系统

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物,检测防火卷帘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检验数量应达到100%。

(2)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检验数量应达到100%。

(五)消防通讯、事故广播系统

1、每月检测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六)灭火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维护

1、每月检查楼宇内灭火器的维护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不能用于消防外其它用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对到限期的灭火器要给与及时的维修维护(按要求规定进行充粉加压维护)。

2、每月检查所有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使用情况,或接到甲方报修情况,要及时维修,保证所有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90%。

(七)其他

1、每月检测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年度检测下列功能:

(1)试验消防电源的切换功能。

(2)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3、每年配合甲方组织消防演练两次,对所有分控中心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维护,培训分控中心消防员使用设备及排查消防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一定的经费支持)。

4、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5、每月对维保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招标方出具测试记录;每年对维保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年度检查测试报告。

6、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招标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排除故障。7、法定节假日之前必须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商务需求

★1 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根据甲方消防验收进度,甲乙双方协商进场时间)
★2 履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本溪校区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维保费用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付服务费合同总额的25%,维保方须提供月维护保养记录台帐、《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记录表》及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以转帐形式支付服务费。
★4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根据甲方消防验收进度,甲乙双方协商进场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单位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9时30分至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110583783@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赵子淇、马春艳、齐俭
电  话:3191838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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