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上虞段)房建工程
第FJ01标段中标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上虞段)房建工程第FJ01标段,于2026年1月7日9: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控制价(元) | ||||
第1名 | 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 23488678 | 24990783.6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 23488678 | 中标工期:304日历天 | ||||
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 | 沈杭 | ||||
项目经理证书(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 浙2332024202412811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浙建安B(2021)3491906 |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
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青山湖创新与科研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 | ||
发包人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竣工时间:2023年9月22日,完成业绩情况:总建筑面积171932.6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63596.9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 ||||||
项目经理 有效业绩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青山湖创新与科研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 | ||
发包人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担任项目副经理,担任业绩情况:总建筑面积171932.6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63596.9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 ||||||
被否决投标 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湖州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 | 浙江筑乐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 | 浙江中越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4 | 浙江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5 | 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6 | 中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相应缴纳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7 |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八、承诺书》中,“招标人名称”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8 | 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 根据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9 | 浙江长兴中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0 | 浙江舜隆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1 | 浙江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2 | 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3 | 浙江申航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4 | 浙江程隆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5 | 浙江通富建设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未依据《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 根据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公示期限 | 2026年1月9日8:30时——2026年1月12日17:00时(不少于3日)(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 ||||||
备 注 | 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为0.94、复合系数为0.4、下浮系数为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倪敏,安全负责人:李业龙。 | ||||||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11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575-82963992
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联系人:熊武平、楼梅晶 电话:0571-85192613、87825213
2026年1月8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575-853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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