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内陆无水港低碳产业园项目(一期)采购第三方检测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重庆(万盛)内陆无水港低碳产业园项目(一期)采购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补遗部分发布如下:
补遗一:
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报价函修改为: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服务,初始报价比例为:%。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注:以上补疑内容各潜在竞选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本补疑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疑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比选人:重庆鑫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壹零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