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同心县第四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LB-2025-07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第四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740577万元,招标人
为同心县第四中学。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心县第四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心县第四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供应商须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 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
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 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 工135 2006 7845
邮-箱:zszn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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