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信宜市支行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信宜市支行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项目(招标编号:A44H570S25045002/0747-2560SCCGD067)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拟与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展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项目合作,需采购银政社保缴费查询管理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
采购有效期:3年。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20万元(不含税),采购内容、数量和总价最高限价如下:
采购内容 | 类别 | 需求数量及单位 | 部署位置/ 使用单位 | 总价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
银政社保缴费查询管理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 | 1(项) | 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1,200,000.00 |
注:(1)本项目报价要求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低于最高限价,凡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取价税分离报价形式,报价表应明确增值税税率、含增值税价与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价。报价范围包括:服务必需的办公费用、人工费用、企业应缴的各种税费、税金和企业利润、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采购费用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服务商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其他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除上述约定外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费)应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不再向招标人收取。投标人保证各项标的对应的税率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付款时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廉洁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廉洁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廉洁承诺书》)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企业名单):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廉洁承诺书》)
7.涉嫌存在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廉洁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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