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φ13.5米泥水平衡盾构机拆机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就中交天和生产制造的直径φ13.5米泥水平衡盾构机拆机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实地考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现场状况及需求,提出安全可行的拆机方案。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1标
1.2工程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1.3工程内容:HSZQ-1标段一分部主要施工内容为沪通II期正线路基工程和宝山隧道工程。路基工程长度1.17公里(U型槽),宝山隧道于宝山区富锦路与富长路交界处以东处约30m处开始,全长约3.03km。其中改HTDK136+282~改HTDK138+230段1948m采用盾构法施工,其余段落1082m采用明挖法施工。
按照既定目标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隧道掘进任务,盾构机出洞后,各部件需从隧道内依次拆除运输至吊装区域,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明细:中交天和φ13.5米泥水平衡盾构机拆机1次,详见“第二篇 采购需求一览表”。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和招标相适应的能力,其在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资质证书,满足施工需求的技术和专业持证人员;
5)业绩要求:有不低于三次盾构设备拆机施工工况业绩并附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9)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
2.2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盾构拆机,包件号:CJ。
2.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在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等级为黑色)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黑名单的情况。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发布。
3.2本次谈判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