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交规范﹝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江苏宁和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证充(换)电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2.充(换)电设施运营数据保存期不低于5年;
3.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现对江苏宁和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申报承诺公示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联系电话:025-83194251。
附件: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企业名单(第三批)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