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TW2026-001
本招标项目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能源管理系统、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垂直电梯)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和南疆铁路阿克苏至巴楚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5〕930号),《2026年2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6〕8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第二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项目东起既有将淖铁路布拉克站,并行既有线沿天山北麓向西,依次经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至项目终点既有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西端与既有乌将铁路相接,东端与规划布拉克至梧桐水铁路衔接,可连通临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的大能力通道。改建线路全长391.617km,全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其中哈密市境内279.340km,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112.277km。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5年。
2.2.招标内容: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能源管理系统、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垂直电梯)招标,具体物资及包件划分见附表。
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1包 | 能源管理系统 | ||||||||
1 | 能源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3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中单向智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须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 3月至2026年3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江苏连云港市 | 中交机电局1标四电、中交二公局铁路公司2标四电、中交机电局3标四电 | 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到货完毕 | 合格、车板交货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2包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 | ||||||||
1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 | 见技术规格书 | 站 | 1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正线供货业绩(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 3月至2026年3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南台子、岔哈泉、三塘湖、条湖、望洋台、汉水泉、库木苏、哈克托让格、鸣沙山、别勒、将军庙东、将军庙车站 | 中铁电化局、中交二公局四电2-2标、中交机电局3标四电 | 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到货完毕 | 合格、车板交货 |
2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 | 站 | 1 | 石钱滩车站 | |||||
3 | 中继站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 | 站 | 8 | 中继站1、中继站2、中继站3、中继站4、中继站5、中继站6、中继站7、中继站8 | |||||
4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车间设 备 | 处 | 3 | 三塘湖车间、库木苏车间、将军庙车间 | |||||
5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段终端 | 处 | 2 | 哈密基础设施段、乌鲁木齐电务段 | |||||
6 | 电缆监测及综合维护管理系统局中心系统改造 | 项 | 1 | 乌鲁木齐局电缆监测中心 |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3包 | 垂直电梯 | ||||||||
1 | 垂直电梯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部 | 8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A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须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A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4.质量保证: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招标物资合格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额定速度和额定载重量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垂直电梯的最大额定速度和最大载重量要求)。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本次招标设备不接受OEM产品,须出具投标设备非OEM承诺函。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 3月至2026年3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石钱滩站车站综合楼、石钱滩机务段宿舍综合楼 | 新疆交建将淖铁路增建二线3标项目部 | 2026年5月至2026年6月到货完毕 | 合格、含装卸 |
5.3 注意事项:
5.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操作手册】→查看【账号注册及办理CA操作手册】,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5.3.2 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5.3.3 平台联系电话:400-888-6659。
5.3.4 平台服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A51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6.3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6-03-05 11:00前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云采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铁23街40栋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 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
邮编: | / | 邮编: | 830011 |
联系人: | 刘彬 | 联系人: | 徐巍 |
电话: | 0991-7884841 | 电话: | 0991-7884840 13659923128 |
传真: | 0991-7884843 | 传真: | 0991-3812159 |
电子邮件: | jzwzb01@sina.com | 电子邮件: | 236162468@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受理异议联系人:刘彬
电话:0991-7884841
电子邮件:jzwzb01@sina.com
异议受理时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异议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铁集团管理相关规定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0931-4975119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lanzhou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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