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长阳主城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长阳主城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28%E6%97%A509%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3Cp%3E%E4%B8%80%E3%80%81%E9%A1%B9%E7%9B%AE%E5%9F%BA%E6%9C%AC%E6%83%85%E5%86%B5%3C/p%3E%3Cp%3E1%E3%80%81%E9%A1%B9%E7%9B%AE%E7%BC%96%E5%8F%B7%EF%BC%9ACYA020015-202502-01%3C/p%3E%3Cp%3E2%E3%80%81%E9%87%87%E8%B4%AD%E8%AE%A1%E5%88%92%E5%A4%87%E6%A1%88%E5%8F%B7%EF%BC%9A420528-2025-00683%3C/p%3E%3Cp%3E3%E3%80%81%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F%BC%9A%E6%B9%96%E5%8C%97%E9%95%BF%E9%98%B3%E5%9F%8E%E9%95%87%E6%B1%A1%E6%B0%B4%E5%A4%84%E7%90%86%E8%AE%BE%E5%A4%87%E6%9B%B4%E6%96%B0%E6%94%B9%E9%80%A0%E9%A1%B9%E7%9B%AE%E4%B8%80%E6%A0%87%EF%BC%88%E9%95%BF%E9%98%B3%E4%B8%BB%E5%9F%8E%E5%8C%BA%EF%BC%89%3C/p%3E%3Cp%3E4%E3%80%81%E9%87%87%E8%B4%AD%E6%96%B9%E5%BC%8F%EF%BC%9A%E5%85%AC%E5%BC%80%E6%8B%9B%E6%A0%87
5、预算金额:2200(万元)
6、最高限价:220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长阳主城区污水厂处理设备及厂外污水泵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增智慧污水综合管控平台设备等。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记载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长阳境内担任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投2个标段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3C/p%3E%3Cp%3E3%E3%80%81%E6%96%B9%E5%BC%8F%EF%BC%9A%3C/p%3E%3Cp%3E%E6%9C%AC%E9%A1%B9%E7%9B%AE%E5%AE%9E%E8%A1%8C%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7%99%BB%E5%BD%95%E5%AE%9C%E6%98%8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4%B8%BA%EF%BC%9Ahttp://ggzy.sc.yichang.gov.cn/%EF%BC%8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7%BD%91%E4%B8%8A%E5%8A%9E%E4%BA%8B%EF%BC%8C%E5%B9%B6%E6%8C%89%E7%BD%91%E4%B8%8A%E6%8F%90%E7%A4%B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5%AE%9C%E6%98%8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4%BA%A4%E6%98%93%E6%99%BA%E5%BA%93-%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F%BC%89%E3%80%82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大楼10楼
联系方式:15897579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2号(东方花园二期)2栋2501室
联系方式:0717-636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慧/官东琴
电话:15897579396/0717-636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