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省各市、县边界土壤类型图斑校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2822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省各市、县边界土壤类型图斑校核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内容。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全省各市、县边界土壤类型图图斑校核服务,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省市、县边界土壤类型图边界图斑校核数据及报告。
2.进度要求。2025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
3.服务要求。必须具有熟悉土壤发生分类领域的技术团队,并熟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情况,以土壤二普土壤类型图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数据,通过室内和野外踏勘鉴定等方式,对各市、县边界类型土壤开展校核对接,
4.提交详实、准确的全省土壤类型边界校核报告及校核成果(矢量图等相关数据)。
5.执行标准及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
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15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香炉山路5号
联系方式:024-23441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024-23241055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403866889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禹、刘连芳
电话:024-236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