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及会计事务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供应商
1、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及会计事务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澄清事项:一、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
3、澄清内容:
3.1原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前后不统一,现统一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随之调整。
3.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有修改,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