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房地产集团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江阴·铁建广场楼顶LOGO字制作安装项目
补遗文件
各供应商:
江阴·铁建广场楼顶LOGO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25-4339)补遗如下:
采购文件内施工日期由12天调整为15天,合同期限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3日,采购文件以下内容需调整:
1. 第36页技术规范和要求第3.2.1条修改为:
本项目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3月9日;
本项目的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
2. 第62页投标函内施工完成日期、合同期限与结束时间修改为:
序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姓名: |
2 |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违约金 | 人民币 5 万元 | |
3 | 合同期限 | 15 个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4 | 结束时间 | 2026年3月23日 | 年 月 日 |
5 | 违约责任(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已及时付款的前提下,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违约,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履行或未予以纠正违约行为的) | 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或违法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无论该工程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的违约金。2.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除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整改,工期不予顺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两次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3.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为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即使不在保修期内,乙方仍应无偿更换,若因设备/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6 | 服务等级 | 合格 | |
7 | 预付款额度 | 无 | |
8 | 履约担保额度 | 无 |
注:投标人对投标函附录 条款内容均完全响应的,在投标人响应情况里填写“完全响应”
3. 第75页中标通知书合同期限修改为:
合同期限: 15 个日历天
开始日期:2026年3月9日
结束日期:2026年3月23日
4. 第76页主要合同条款内合同工期修改为:
合同工期: 15天;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安排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负责按时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工程。
5. 第84页主合同内第七条第1项工期要求修改为:
合同工期: 15天;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安排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负责按时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工程。
以上日期需调整,如有遗漏,以本次补遗文件要求为准。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中铁房地产集团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江阴项目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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