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枝江市百里洲镇滨湖高标准农田项目(2标段)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A070011-202501-0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枝江市百里洲镇滨湖高标准农田项目(2标段)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5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问题: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经济评审 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是否明确对小微企业优惠?优惠系数G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8 项,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第 1.3.8 项。
回复: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也就不存在价格优惠系数的说法。
2.原招标文件P43中:1、评标方法:“说明:1、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应制作进投标文件且能现场查证。2、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交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企业黑名单,其违法行为进行网上通报;同时报请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更改为:“说明:1、类似项目是指:(1)工程类型与招标工程相同(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国土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6类),且投资达到一定程度的工程;(2)“投资达到一定程度”按以下标准确定: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3)类似项目应满足需同时上传以下资料:①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可查询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其它网站截图不予采信),且附超链接;②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未能提供正确超链接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4)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证明”包含以下两类:1)竣工验收证明。如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书;2)完工验收证明。应能反映工程项目已实际完工且验收结论为“合格”。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应制作进投标文件且能现场查证。3、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交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企业黑名单,其违法行为进行网上通报;同时报请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
3、更正日期:2025-10-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百里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枝江市百里洲镇解放路22号
联系方式:1889842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欣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民主路29号老企业局3楼
联系方式:1387266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晓庆
电 话:13872660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