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乐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答疑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3.1中11条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9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8条中要求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其中一级建造师不少于6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现变更为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其他内容不变。
2、若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澄清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递材料。给各投栋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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