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燃气工程已经由通经技经发审批字【2024】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1700531.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燃气工程
(二)建设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燃气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许可证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30 | 1700531.00元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公告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5年07月04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打开查看。
六、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期间不得参与投标(在建项目期间指: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甲方提供竣工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岗位证书;
4.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以上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自入职之月起算。
(3)其他要求相关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均需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年起提供)
2.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
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虚假承诺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人员要求的每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其余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且必须是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协调工作。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上午9时00分。
(四)投标登记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能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使用的单位数字证书(CA锁或标证通),登入投标人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温馨提示:需新办单位数字证书(CA锁)的投标人,可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按钮,或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一网交易”——“CA办理”,根据需要自行选择CA厂商办理)。
没有办理入库的(投标人)企业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主体信息库注册,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信息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操作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
(五)电子招投标
(1)本项目实行互联网不见面开标,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开标);(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后,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3)投标人应于开标前60分钟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等候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时限: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全部完成解密,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5)公布开标结果时限:10分钟,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点击页面下方“确定”,所有投标人均确定后可提前结束本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确认前投标人可提出异议,结束后不能提出异议。) 温馨提醒: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网交易”——“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帮助手册。
(六)异议受理处置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后及时进行答复。
(七)监督单位: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常艳丽;电话:0475-8628023
(八)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企金融产品“中标贷”、“履约保函”已经上线,中标单位如有需要,请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s://ggzy.tongliao.gov.cn/financeplatform/product-list.html?producttype=%E6%8A%95%E6%A0%87%E4%BF%9D%E5%87%BD)办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七楼
招标人邮编:028000
招标人联系人:郝寒冰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5-8628814
招标代理机构:通辽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地王花园售楼处西侧
代理邮编:028000
代理联系人:步春尧
代理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13654754788
通辽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