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域交通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我市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实施了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年限为1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持续降低通行成本,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履行相关程序,拟按照原政策延续实施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三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之间涉及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详见表和附图),具体为:
区域路段1:起点(终点)为G25宁杭高速公路南京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起点(终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南京南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表:南京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
区域路段 | 起点(终点) | 终点(起点) |
区域路段1 | G25宁杭高速 南京主线收费站 | S55宁宣高速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
区域路段2 | S55宁宣高速 南京南主线收费站 | S55宁宣高速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
二、实施对象
往返于实施区域路段起点与终点之间,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一类非营运客车(即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三、优惠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
四、实施期限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期限为3年,自2025年7月1日0时起至2028年6月30日24时止。
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咨询。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