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乌苏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 采购需求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需求数量:1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工程勘察并探明拟建建筑物场地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需满足的要求:参与报价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能按时参加地基验槽至竣工验收,不得另行委托他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纠纷。4、五天之内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探明拟建建筑物场地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 10.000000 | 2025年07月 | 1、参与报价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能按时参加地基验槽至竣工验收,不得另行委托他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纠纷。4、五天之内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探明拟建建筑物场地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