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176(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
- 2.2 建设规模:156平方米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招标施工图及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总说明为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09-03
-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现有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准IV类,采用MBBR+磁混凝沉淀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MBBR池、磁混凝沉淀池、附属设备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56平方米;对原污泥处理车间进行改造;包含各类泵、搅拌器等设备约 58 台套及配套的电气、自控设备等。
- 2.8 计划投资额:约3287.65万元。
-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的全面控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
-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31.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预留方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上述比例将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 19:00至2025年09月03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9月19日 14:3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 14: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zwgk/005002/005002001/20231007/123696.html%E3%80%82%3C/dd%3E%3Cdd%3E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20000/jyweb/yt-login?appId=41%E3%80%82%3C/dd%3E%3Cdd%3E7.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
-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 7.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7.6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殷文苑,电话:0535-615170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艺萌,电话:0535-210058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投诉,联系电话:0535-6918185。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山东合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殷文苑 联系人:马艺萌、吕佳俊 电话:0535-6151705 电话:0535-21005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handongheda1@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918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