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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JZJI-202511QT-020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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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JZJI-202511QT-02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511QT-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5〕77号、江发改审批〔2025〕119号、江发改审批〔2025〕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新建SCB11-100kVA路灯箱变15台,新建电缆井2座,新建台区变压器8台,拆除台区变压器9台。新建电杆157基。新建10kV电缆2.29km,导线5.725km,新建0.4kV电缆0.62km,导线1.745km。拆除电杆212基,拆除10kV线路4.359km,拆除0.4kV线路7.658km等20个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城市配电网提升工程(三期)的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内所有的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0

合同估算价:572.55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 3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建设工程总投资额 350 万及以上(10kv 及以上电力线路)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各1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5)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9)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话 0716-472867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招商大道9号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01号
邮编:
434100
邮编:
434100
联系人:
张仁超
联系人:
张国繁
电话:
18772626737
电话:
137105221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1163613077@qq.com
电子邮件:
11153674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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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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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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