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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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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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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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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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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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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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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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首层102商铺,计算租金面积304.46㎡,有房产证,出租用途为商业(银行、连锁便利店、连锁咖啡店、连锁西式快餐店、数码产品店(包括数码产品售后服务店)),目前空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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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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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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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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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连锁便利店、连锁咖啡店、连锁西式快餐店、数码产品店(包括数码产品售后服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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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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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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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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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含在租赁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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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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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元/平方米/月
递增方式为:第3年起,每2年递增2%(注:递增情况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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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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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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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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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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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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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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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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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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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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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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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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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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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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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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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当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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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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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本次标的出租用途为银行/连锁便利店/连锁咖啡店/连锁西式快餐店/数码产品店(包括数码产品售后服务店)。
4、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用途为连锁便利店/连锁咖啡店/连锁西式快餐店/数码产品店(包括数码产品售后服务店),意向承租方须为品牌直营,不接受品牌加盟商参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品牌或商标注册文件及合法使用文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用途为连锁便利店/连锁咖啡店/连锁西式快餐店,意向方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用途为连锁便利店,则意向承租方在国内经营便利店或商超数量不少于15家直营店;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用途为连锁咖啡店,则意向承租方在国内经营的咖啡店数量不少于30家直营店;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用途为连锁西式快餐店,则意向承租方在国内经营的西式快餐店数量不少于30家直营店。直营门店的数量仅统计意向承租方主体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开设的门店,其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品牌加盟方开设的门店不予计入。(提供直营门店的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4年纳税证明复印件,纳税额不得为0;2024年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为0,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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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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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到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7)出租方在“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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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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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4、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
5、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6、标的按现状出租。
7、供电:出租方负责提供位于中海油大厦负二层配电房内的开关柜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负责从开关柜敷设电缆至租赁商铺。
8、供水:商铺的给水接驳点位于中海油大厦B座首层外围男厕,承租方按需自行改造。
9、排污:仅支持排放生活污水,承租方自行考虑隔油设备。
10、消防:承租方自主选择消防公司对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并自行申请消防报建,消防系统须接至中海油大厦消防系统。
11、排烟:无排烟管道,承租方需自行考虑从中海油大厦B座核心筒排烟烟道铺设排烟管道至商铺。
12、承租方需实地勘探,上述需改造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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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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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8)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4. 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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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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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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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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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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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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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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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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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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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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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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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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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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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3288076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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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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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
意向方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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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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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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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13553347701
陈先生:1368642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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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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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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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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