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1.设备名称:C臂机
2.设备数量:1套
3.设备用途:该设备主要放置于手术室,用于精密手术定位,对于复杂手术过程中提供清晰X射线影像,能更精确地定位病变部位、观察手术进程。
4.主要组成:高压发生器、球管系统、探测器、限束器、显示器、系统控制、C形臂、附属配置等。
二、相关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二、技术参数
▲1、整机采用一体式设计(即:C臂和工作站一体式设计),且具备一键开机/关机功能。
▲2、具备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触控显示器与触控PAD同步。
4、设备配备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5、具备相应端口,可无缝对接骨科机器人等导航系统。
6、高压发生器
6.1、最大输出功率 ≥2.5kW
6.2、发生器频率 ≥40kHz
6.3、透视最大KV值≥100kV
6.4、透视最小KV值≤40kV
6.5、透视最大mA值≥25mA
6.6、数字点片最大mA值≥20mA
6.7、半剂量透视模式:具备
6.8、半剂量脉冲透视模式:具备
7、球管系统
7.1、双焦点设计:具备
7.2、焦点:小焦点≤0.6mm 、大焦点≤1.4mm
7.3、管套散热率≥12.5KHU/min
7.4、阳极热容量≥75KHU
7.5、阳极散热率≥35KHU/min
7.6、阳极靶角≤10?
8、探测器
8.1、探测器类型:平板探测器
8.2、探测器尺寸≥20*20cm
8.3、图像采集最大像素矩阵≥1.5k x 1.5k
▲8.4、后处理灰阶≥32bit
8.5、具备可变三视野
8.6、最大分辨率≥3.2 lp/mm
8.7、支持任意模式下无像素合并
8.8、像素尺寸≤140um
9、限束器
9.1、具备双叶限束器
9.2、具备虹膜限束器
10、显示器
10.1、医用UHD平板触控显示器≥27英寸
10.2、显示器最高分辨率≥3840 x 2160
10.3、显示器灰阶≥10 bit
10.4、显示器多轴位万向臂支架≥五轴
11、系统控制
11.1、具备中文系统控制界面
▲11.2、具备工业用软件操作系统
11.3、具备手闸,脚闸曝光控制
11.4、具备遥控曝光器
11.5、具备液晶触摸屏
11.6、支持多点触控操作
11.7、不插电待机转场≥5 分钟
11.8、控制界面大小≥10英寸
11.9、控制界面最高分辨率≥1260×800
11.10、控制界面可旋转摆动≥250°
11.11、脚踏曝光开关线缆≥10米
12、C形臂
12.1、SID≤100cm
12.2、开口≥80cm
12.3、弧深≥65cm
12.4、水平移动≥20cm
12.5、垂直升降:电动,≥45cm
12.6、左右摆角≥12°
12.7、C臂旋转角度不低于±200°
12.8、C臂轨道内运动角度≥150°
12.9、C臂轨道内过伸角度≥50°
▲12.10、C臂最低水平位投照高度≤105cm
13、附属配置:铅衣(连体式)1套、医用射线防护屏(可移动)1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六)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交货地点
五、服务标准:三、售后及维保
(一)供货范围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2、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3、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6个月(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4、投标人在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所投产品标注使用年限≥8年。(提供相关证明)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2、投标人应就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清单,并承诺在使用周期内按议定的零配件价格供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双方签订合同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3、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1.5、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不低于2天的现场临床操作培训,确保设备的及时正常应用;二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随访和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若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在接报时刻起12小时内工程师到达医院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维修时间≥3天,须提供备用机,如需更换故障配件(保险期内、外)的,零配件供应最长不超过1周,需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及保障,定期巡检,每年≥4次。
3、质保期要求
★3.1、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全保修≥3年(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中标人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在设备开箱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协议或合同,终身维修,质保期内系统软件无条件提供版本升级并保证设备95%的开机率。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3.3、厂家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可受理售后服务事务的生产厂家全国统一的免费服务专线电话。
六、验收标准:(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双方签订合同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七)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第一医院。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及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送至采购人处核对,上述核查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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