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3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近年来,滨海县境内海岸线滩面蚀降加快,为消除挡潮安全隐患,保障主海堤和振东闸安全,拟实施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海堤工程级别为 2 级,工程建设内容主容为加固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加固港堤两侧护坡长420米,加固护岸长670米,新建、加固顺坝长27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06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6年2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323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阶段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在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同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须提供相关申请及确认的证明材料。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5)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须提供2025年9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如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任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其社保由事业单位缴纳的,则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说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均按此执行。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且≤15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M值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71.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4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54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30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1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4 | |
1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同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
总监业绩 | 2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在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同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 |
二 | 监理大纲 | 54 | 暗标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4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4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6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扣0-3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8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有缺陷扣0-4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11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5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扣0-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6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6分,有缺陷扣0-3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4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4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4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扣0-2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相同得30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 (4)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四 | 资源配置 | 12 | |
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不含总监) | 6 | 各专业监理人员中: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2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齐全且满足人数要求的得6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 各专业配备人员不可兼任,提供注册证书。 |
2 | 人员素质(不含总监) | 4 | 监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每人计分1次,高分优先,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3 | 年龄结构(含总监) | 2 | 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参与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滨海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8410082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港城大道419号
联系人:丁辉
电话:0515-84106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 系 人:孙贺然
电话:025-84791589、15722917396
邮箱:shalei@jocite.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