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开原市2025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82-00021
项目名称: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开原市2025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三、工程规模
项目共涉及11个片区,居民户数3916,总建筑面积28.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内的房屋本体改造等,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测绘。
四、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移交等项目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配合服务等。
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
2.配合本项目审查,报批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服务;
3.提供施工配合、技术指导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4.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提供相应变更等;
5.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服务要求
1.设计必须按国家相应规范,图纸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的相应深度,同时满足业主的要求。
2.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施图纸和文件。
3.提供报审成果:提交纸质版文件,相关图表件及电子版。
4.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报告评审及后期报批手续;自正式获批之日起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相关修编工作。如果有工作需要,要及时赶到、及时调整和修改,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未尽事宜可以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原大街31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开原市文化路71号
联系方式:024-7382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奕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凡河镇政府西侧100米
联系方式:18041034876
邮箱地址:1098876862@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奕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112002000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4103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