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康市北苑区块A-03-04(2)地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305-330784-04-01-780135 | |||||
招标人: | 名称:永康市大塘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塘王村村环路1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58948338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联系人:黄福康 电话:18257872366 | |||||
标段(包)名称: | 永康市北苑区块A-03-04(2)地块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166002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以下①、②资格要求或组成联合体: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②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由牵头单位委派(5)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_____。(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开元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金华金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9,583,251.00元 | 6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吴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1332018201900720,浙建安B(2016)3790896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浙江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宁波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典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通过,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文件中出现了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标记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未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否决投标的情形:不满足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第6条)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8至2026-11-02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8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四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29351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8 17:29:59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