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对武胜县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文件中“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作如下更正:原招标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须知附表中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3‰及以上计列;第三者责任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1‰及以上计列。安全生产费固定为62719.36 元,由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以总额报价。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中各项单价与对应总价均只允许填报一个价格,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备选报价。现更正为:1.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 3‰及以上计列;第三者责任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 1‰及以上计列。安全生产费固定为7.043486万元,由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以总额报价。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中各项单价与对应总价均只允许填报一个价格,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备选报价。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并否决 其投标: 3.1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75%;3.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资格审查标文件通过了评标委员会评审,且通过了报价初步评审、单价遗漏评审、不平衡报价评审、串通投标评审等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