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洁然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水洁然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二次)
2.1.2建设规模:涞水县城区道路环卫清扫、街头广告、绿化等垃圾巡回保洁、厕所保洁维护、果皮箱及垃圾箱的投放、垃圾收集及外运。
2.1.3合作运营期限:25年;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涞水县城区道路环卫清扫、街头广告、绿化等垃圾巡回保洁、厕所保洁维护、果皮箱及垃圾箱的投放、垃圾收集及外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6 00:00
至2025-09-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28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康;电话:0312-6222216;涞水洁然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陶;电话:0312-892026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电话:
0312-8920253
电子邮箱:
lsxcsglxzzfj0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